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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即将颁布

时间:2011-09-21 12:09来源:《中国循环经济》 作者:本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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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即将颁布
  

  8月9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在京组织召开《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研讨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王孝洋副处长到会听取意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顾问王恭敏、副会长李士龙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春兴合金集团公司、安徽华鑫铅业集团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公司、安阳豫北金铅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李士龙副会长主持。

  在会上,王孝洋副处长和王恭敏顾问分别介绍了制定《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背景及工作进展情况,在全面完成了收集和整理国内外资料,进一步调研、分析和专家咨询等工作基础上,前后十多次对草稿进行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送审稿)。

  再生金属分会尚辉良副主任介绍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主要内容、准入条件实施意见以及拟启动再生铅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有关工作的考虑和安排。

  参会代表结合我国再生铅行业实际情况,对《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有关条款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并对如何规范和支持我国再生铅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铅污染事件频发,暴露当前涉铅行业管理不善,污染形势非常严峻。根据当前我国再生铅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与矛盾,实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是当务之急。《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是贯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及国家关于规范我国再生铅行业发展有关要求出台的一项重要产业政策,将带动相关综合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利于防止全行业低水平产能重复建设局面进一步恶化,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提升优势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再生铅行业及上下游相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是加速一批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的有力推手,是降低行业总体能耗水平、提高废铅资源利用率的客观要求,是推动区域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朱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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