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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大会上的中国声音

2015-12-14 16:53 编辑人:
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承诺中国将履行其在《全球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下的义务。在当年举行的巴厘大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率中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高级别会议的开幕式时表示,气候变化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

  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承诺中国将履行其在《全球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下的义务。在当年举行的巴厘大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率中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高级别会议的开幕式时表示,气候变化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应对这一挑战,需要世界各国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真诚合作,作出共同努力。

  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政府呼吁各方凝聚共识、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历史进程。

  2011年德班会议,中国政府再次重申,将坚持对本国和世界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定不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强有力的国内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

  在2013年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波兰华沙会议之前,我国公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3年度报告》中指出,中国将在华沙会议过程中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国一道支持波兰遵循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和缔约方驱动的原则,推动华沙会议取得成功。在华沙会议上,我国表示,节能减排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无论谈判进展如何中国都将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2014年召开的利马会议上,中国明确提出继续在国内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继续主动承担与国情、发展阶段和应尽义务相符的国际责任,努力争取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到峰值。

  “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纳入五大理念之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而在绿色发展理念提出之前,中国就已经在行动了,在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道路上已经迈出了很大的步伐,正如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问题领导人工作午餐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政府已经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

  中国将应对气候变化当成打造创新型大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基础,推进国内节能减排、环保产业的发展。据资料显示,201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机装机容量占全球24%,人工林保存面积居世界第一;2014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分别下降29.9%和33.8%。

  2015年6月,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提出了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等目标。这不仅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方的规定动作,也是为实现公约目标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

  在今年9月,中国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而早在2011年,中国就启动了为期3年的气候变化合作项目,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5年9月份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问题领导人工作午餐会上提出:“中国将进一步加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力度,争取到2020年实现碳强度降低40%—45%的目标。”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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