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外行业动态 >

拆解企业向卖场支付进场费回收旧家电

2012-07-16 11:40 编辑人:
据透露,和家电卖场签订协议,定向回收家电卖场的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必须要向家电卖场缴纳一笔进场费,而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数目,某拆解企业表示比较敏感,不便透露。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今已经过去半个月,情况进展得如何呢?

  《IT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进入基金名单的企业都还没有拿到补贴。“主要原因是尽管办法已经出台,但地方上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出台,比如如何领取补贴、如何发放补贴、废弃电子的数量到底该如何结算等,目前上海市环保局正在对细则进行研究制定。”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理事长李鹤富告诉《IT时报》记者。

  记者获悉,上海仅有2家企业进入基金名单,即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原本上海具有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有8家,现在上海环保局对进入基金的企业有了新的标准,包括企业的总体面积、建筑面积、离居民区的距离以及拆解能力等,因此必然会淘汰一批企业。”李鹤富表示,不过这样一来,也意味着大多数回收拆解企业依然拿不到补贴。

  李鹤富告诉记者,尽管现在2家企业都还没有拿到补贴,但都已经和国美、永乐等家电卖场签订了协议,在以旧换新期间,这些家电卖场回收的旧家电有部分落入了非正规企业手中,以后这些卖场的旧家电就直接让有资质的企业回收,这相当于企业版的“以旧换新”。卖场有需要处理的旧家电,就会通知拆解企业。但是,大卖场能否像“以旧换新”期间那样回收到大量的废旧家电还有待检验。“现在市民处理旧家电的主要方式依然是让“游击队”来回收,因为大卖场回收家电的价格一般会比游击队低。”李鹤富心存担忧。

  据透露,和家电卖场签订协议,定向回收家电卖场的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必须要向家电卖场缴纳一笔进场费,而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数目,某拆解企业表示比较敏感,不便透露。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