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外行业动态 >

2015年有色行业政策梳理

2015-12-31 15:00 编辑人:
1月 5日,商务部元旦期间调整了出口许可目录,稀土被取消配额管理,只需凭出口合同即可申领出口,无需提供批文。 27日,财政部发文,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2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

  1月

  5日,商务部元旦期间调整了出口许可目录,稀土被取消配额管理,只需凭出口合同即可申领出口,无需提供批文。

  27日,财政部发文,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2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了《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强城市矿产(再生资源)建设的目标,到2017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化技术及装备20项,企业拥有及新申请相关专利50项以上。

  2月

  11日,工信部发布了2014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运行情况分析和2015年形势展望。工信部预计,2015年十种有色金属生产、消费、投资将进一步缓慢增长,产品价格将延续弱势震荡态势,企业经营难度依然很大。

  3月

  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第一批)》。

  12日,发改委发文,列入国家七大重大工程项目包的矿产资源保障工程今明两年将加快推进13个矿产资源项目,重点涵盖铜铁铝矿产资源。

  19日,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2015年底前6家稀土大集团整合完成全国所有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

  4月

  7日,国土资源部决定取消“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并入规划审批程序。

  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政策将电力成本较高的行业产生利好,尤其是对电力成本占40%的电解铝生产企业。

  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23日,财政部发文取消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钼等产品的出口关税。对铝加工材等产品出口实施零税率。

  21日,环保部发布了《铜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钴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镍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3项指导性技术文件。

  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5月

  1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

  7日,商务部会同有关单位完成了《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15)》并将正式发布。

  9日,再生分会组织编写的《2014年中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报告》正式发布。

  13日,环保部发布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4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公布2015年度稀土矿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规定,2015年度中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万吨,与去年指标持平。

  26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市环保局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

  6月

  8日,内蒙古发改委,内蒙5家电解铝企业2014年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均低于国家规定的13700千瓦时/吨,不需执行阶梯加价政策。

  10日,甘肃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进行全面清理。

  10日,国家工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复包头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则同意《试点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安排及相关保障措施。

  23日,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同意,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

  7月

  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

  9日,工信部印发电解铝企业电耗核查手册。

  27日,工信部发布《锡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31日,国家标准委新增计划制修订3项稀土标准。

  8月

  3日,环保部称,继“大气十条”、“水十条”发布后,“土十条”也即将出台。同时,今年中央下达3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30个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9月

  1日,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全面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将其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统筹考虑、统一管理,已上图入库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继续有效并直接纳入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

  6日,工信部发布《锂电池行业规范》。

  10月

  9日,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关于我国稀土资源保护和高效平衡利用的提案复文摘要》,介绍了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加强稀土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主要工作,提案涉及的有关问题,以及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28日,商务部发布了《2016年铟、锡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902项行业标准,其中包括5项稀土行业标准。

  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稀土行业准入条件,预计全国行业稀土有20%的产能将被淘汰。

  11月

  3日,为推进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公告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拟制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0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审批,将矿业权设置方案与矿产资源规划中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统一为“矿业权设置区划”,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23日,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作出一系列新规定。

  12月

  1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函,就镍矿、锡矿、锑矿、石膏矿和滑石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即种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徵求意见。

  15日,国土资源部正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共同开展“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