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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规划实施 钢企多用废钢仍任重道远

2015-02-05 11:33 编辑人:
2015年1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环节

  2015年1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环节,健全外国投资者并购安全审查管理;鼓励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组织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相关人士认为,《规划》的出台,有利于废钢回收加工、鼓励钢企多用废钢,加快“以钢代铁”进程。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逐年提高

  据《规划》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共有10多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800万。2013年,我国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船舶8大品种回收量超过1.6亿吨,回收总值接近4800亿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超过70%。初步测算,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相当于节约1.7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113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75万吨。

  在再生资源回收中,废钢铁所占比重很大。据2008年~2013年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情况统计显示,其中废钢铁回收量分别为7060万吨、7620万吨、8310万吨、9100万吨、8400万吨和8570万吨。据中国金属循环应用国际研讨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废钢资源产生量位居世界之首,达到1.6亿吨,占全球废钢铁产生量的26.7%,废钢铁年产生量占我国再生资源总量的60%,废钢铁利用量占当年粗钢产量的11%。

  建立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上日程

  《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再生资源市场人士表示,此次《规划》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废钢铁资源的回收和利用。目前,包括废钢铁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仍存在诸多问题,《规划》在分析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时做了如下表述:一是组织化程度低。再生资源回收以社会化个体回收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回收量仅占回收总量的10%~20%。行业小、散、差的特点明显,回收主体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差,管理工作难度大。二是分拣技术水平低。行业内技术研发普遍投入不足,操作工人缺乏技术培训,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操作水平较低。除少数企业回收工艺和装备较先进、环境保护设施较完善外,大多数从业主体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分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再生资源利用率的提高。三是经营规范化程度低。标准化、规范化的运作流程尚未形成,回收、运输、储存、利用各环节协作配套不够。酸浸、火烧等野蛮拆解和不具备资质私自拆解现象普遍存在,偷盗销赃行为时有发生,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现象还比较严重,造成行业秩序混乱,存在一定的环保隐患。四是部分品种回收率低。废玻璃、废电池、废节能灯、废纺织品等品种,受回收成本高、利用价值较低和利用水平有限等因素影响,经济效益较差,回收率较低,一般只有30%左右,个别品种甚至随生活垃圾丢弃,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针对这种状况,《规划》明确要求,在充分考虑全国各区域再生资源主要品种产生量及增长趋势、再生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规模、人口密集度、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区域面积、区位交通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到2020年,建设区域性回收分拣基地200个,专业分拣中心2000个,与遍布全国城乡、网络纵横的回收站点有效衔接,形成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为主的城市矿产基地形成有效对接。

  《规划》针对四类再生资源的特点,建立以三级网络为基础的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厂商直挂的产业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回收企业对接的公共机构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逆向物流为特点的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要求多样设置回收网点,城市每1000户~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户~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

  《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一批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较高的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大中城市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75%以上,实现8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5%以上社区及乡村实现回收功能的覆盖、8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100家左右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2亿吨左右;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规范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废钢回收利用前景广阔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的废钢资源丰富,回收利用的前景十分广阔。据预测,“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积蓄量将达110亿吨。我国的报废汽车、报废船舶进入集中回收利用期,据《规划》的统计数据,2008年~2013年报废汽车数量分别是45.9万辆、41.万辆1、93.4万辆、56.6万辆、60万辆和83万辆;报废船舶分别为162艘、69.4万轻吨,442艘、323万轻吨,286艘、187万轻吨,317艘、225.2万轻吨,340艘、255万轻吨,351艘、250万轻吨。

  2015年~2020年,我国将迎来废旧汽车和船舶回收利用的高潮期。日前举办的2015年报废汽车拆解产业链高峰论坛分析认为,2013年,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1.37亿辆,相比2007年的5697万辆,复合增长率高达15.81%。发达国家的汽车报废率(报废量/保有量)平均为6%,按照2013年最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3年我国的汽车报废量应为200万辆左右。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黄标车”整治政策,2014年到2017年每年平均淘汰362.5万辆,仅“黄标车”带来的汽车拆解市场空间将是目前市场规模的3倍。同时,2013年,汽车产销2211.68万辆和2198.41万辆,未来几年或继续维持8%~10%的汽车产销量,汽车更新速度有望加快,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人士对“十三五”废钢铁利用循环规划展望:2020年废钢比实现翻一番,达到23%,按粗钢产量8亿吨测算,2020年,钢铁工业废钢铁消耗约为1.84亿吨;废钢铁加工能力,达到消耗量50%以上,转炉废钢比达到15%以上。

  随着《规划》的实施,我国废钢资源紧缺的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变,为钢铁行业多用废钢的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创造条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提出,随着市场保有钢铁产品数量增加和废钢回收量增加,逐渐减少铁矿石比例和增加废钢比重。即鼓励钢厂多用废钢,减少使用铁矿石比例。

  钢企多用废钢任重道远

  然而,近年来尽管废钢铁价格一再下降,仍未能唤起钢厂多用废钢铁的积极性。多数钢企继续把少用废钢铁作为降低成本的一项重要措施。短流程的电炉企业采用热铁水代替废钢铁炼钢已成为主流趋势。重点钢铁企业废钢铁应用量下降的局面并未彻底扭转,实现多用废钢、精料入炉的目标任重道远。

  国家“十二五”钢铁工业发展规划指出:加快建立适应钢铁工业发展要求的废钢循环利用体系。依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国内废钢加工配送企业,重点建设一批废钢加工示范基地,完善加工回收配送产业链,提高废钢加工技术装备水平和废钢产品质量。

  业内人士认为,在废钢量快速积蓄的基础上,未来钢铁业对废钢的需求将逐年提高,废钢应用将在钢铁工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此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年~2020年)》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加快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建设,促进废钢铁加工企业规范发展,向规模化、产品化、区域化的产业目标迈进,加速发展一个规范有序、规模扩大、技术装备升级、与钢铁工业同步发展的废钢产业,最终使钢厂多用废钢铁,少用铁矿石。(中国冶金报)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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