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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许可审批权限下放一大亮点:全程实现电子化

2014-09-23 09:30 编辑人:
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资料,各省级环保部门进行资料审查,经批准后,直接由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限制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的相关信息。

  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资料,各省级环保部门进行资料审查,经批准后,直接由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限制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的相关信息。企业在需要使用该许可证的时候,可以自行通过该系统进行下载、打印。所以,该许可证就算遗失,也不需要再按照环保部23号公告中的要求进行“遗失换证”处理,只需要再重新从该系统下载打印即可。

  因为许可证以电子形式发放,所以海关将接收电子信息通关。

  考虑到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省环保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个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适当调整对纸质申请材料的要求,逐步实现申请、审批和报关的全程电子化。

  此外,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各省级环保部门根据情况,可以要求加工利用企业提交一些必要的纸质申请材料,并进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预算,以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各省级环保部门可酌情要求加工利用企业提交必要的纸质申请材料,并做好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预算,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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