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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召开再生资源政策宣讲会

2013-05-29 10:54 编辑人:邓文燕
清远海关通报了近期在对再生资源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请企业注意,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讲解了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政策调整,解读了海关关于固体废物进境夹杂物管理的规定。

   清远新闻网讯(记者 邓文燕 通讯员 叶文炜)“要出具非洋垃圾证明的标准和流程是如何的?”、“夹杂物超过2%的,在送检时是以单柜还是批次来说?”,在5月21日上午举行的再生资源政策宣讲会上,不少企业提出自己的疑问,均得到相关工作人员的一一解答。

  宣讲会上,清远海关通报了近期在对再生资源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请企业注意,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讲解了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政策调整,解读了海关关于固体废物进境夹杂物管理的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国家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可以循环利用的再生资源;夹杂物是指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而非人为混入的其他物质。

  据了解,清远地区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在海关注册备案91家,2012年进口固体废物99.14万吨,货值17.63亿美元,在广州海关辖区内位列第三。2013年1月至4月,清远地区固体废物进口情况呈现稳定增长势头。

  清远市再生资源产业存在企业数量多但分散、生产技术水平落后、管理粗放等特点,产品主要集中在再生金属和再生塑料两类,已形成以拆解进口可再生金属为主,回收利用再生塑料为辅的生产销售链条,对地方经济、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力。

  近年来,固体废物夹杂“洋垃圾”(《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列境外产生的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工业矿渣、旧服装、建筑垃圾等)走私及进口固体废物被非法转让到无加工能力企业加工造成二次污染,危害我国生态环境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求要着力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监管:一是打击“洋垃圾”闯关走私;二是打击利用固体废物进口夹藏“洋垃圾”走私行为;三是查发倒卖许可证、倒卖进口固体废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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