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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区再生铅冶炼厂生产情况调研

2013-04-11 14:43 编辑人: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就《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3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各地区应立即组织予以淘汰。2013 年底以前,将3 万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就《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3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各地区应立即组织予以淘汰。2013 年底以前,将3 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列入落后产能淘汰范围予以淘汰。

  本周对安徽,山东地区再生铅冶炼厂生产情况进行调研,其中33.3%冶炼厂表示现在正常生产,其中部分表示〈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暂时对他们影响不大,且自身年产量达标,其22.2%的企业表示近期正在检修,30%的企业表示因成本压力较大,且还原铅价格持续走低,有所减产,只开了一部分的炉子。11%的冶炼厂暂时停产,以出库存为主,另3.5%的企业因自身运营等情况已经改行。多数厂家对后期铅价并不看好,表示准入条件对一些小冶炼厂会有较大打击。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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