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外行业动态 >

立法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系统

2013-03-13 14:43 编辑人: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有色金属资源枯竭、进口依赖不断增强的局面;家电、电脑、手机等产品的普及与更新换代急剧加速,数以亿计的电子产品已经陆续进入淘汰期,大量的电子废弃物携带的宝贵金属资源却被随意抛弃、不当处理。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有色金属资源枯竭、进口依赖不断增强的局面;家电、电脑、手机等产品的普及与更新换代急剧加速,数以亿计的电子产品已经陆续进入淘汰期,大量的电子废弃物携带的宝贵金属资源却被随意抛弃、不当处理。

  因为无法可依,由电子废弃物处理不当所带来的重金属污染,尤其是铅、镉、汞等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已经越来越严峻,对经济发展、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如何将这些电子废弃物变成城市的矿山而不是环境的炸弹,亟待国家层面的立法保障。

  根据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2015年全国年再生有色金属量将达到1200万吨,接近全国所需金属量的四分之一,预计实现节能约4千万吨标准煤,节水约40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约36亿吨、减排二氧化硫120万吨。

  然而,相比预期的规划,现实情况却并不乐观。城市矿山的价值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大量的废旧电器被当做垃圾处理,大量不规范的回收处理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而规范的回收企业却在无序和缺乏规范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

  重视城市矿山开发,加快相关产业体系建设,已经时不我待。这不仅将对国家资源供应和保障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也是一件造福子孙的民生工程。

  一、 当前我国城市矿山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废弃电器拥有者缺乏回收、环保责任,收集渠道不畅。目前,中国电器产品没有强制性报废制度,也没有法律明确废弃电器拥有者的回收义务,更缺乏对于电子废弃物公共回收平台的建设,导致不能形成城市矿山资源回收的稳定渠道。大量废弃家电和电子产品流入到游击队式、小作坊式的非正规企业,而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却无米下锅。

  2.回收主体多为游击队式的个体户,其不规范的回收处理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不规范的回收企业将回收来的废弃家电,经过翻新处理后流向了二级市场以旧充新坑害消费者,或者用最原始的火烧或酸洗等方法进行初级拆解,不仅不能充分利用这些宝贵资源,而且在很多地方造成污染事件。

  3.不规范竞争导致技术落后。规范化企业处理城市电子废弃物的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量大;而以游击队形式大量存在的不规范竞争,使得先期进入城市矿山开发的规范化企业很难实现盈利,更谈不到技术研发和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法规与制度建设尚需继续完善

  目前,我国规范电子废弃物管理的法规主要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这些法规的实施虽然弥补了我国废弃家电回收领域无法可依的漏洞,但距离现实需要依然存在明显不足。

  1. 相关主管部门对电子废弃物的具体处理方式、标准等要求一直未明确,导致行业处理技术和设备良莠不齐。董明珠建议尽快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强制性处理标准,并细化相关方责任,以便实施更有效的行业规范和监管。

  2.条例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者、废弃者的职责划分不明晰,对生产企业参与处理的鼓励政策不明确。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建议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电器产品生产者,强制规定在企业费用中预留对其自身产品的废旧回收费用,对于参与回收处理项目投资的企业,可以用废旧产品回收投资折抵;对于废弃者,则要求其必须到正规回收部门处理电子废弃物,随意抛弃或经不规范渠道处理电子废弃物,将承担法律责任。

  3.《条例》未提及针对培养国民环保意识的具体措施。董明珠建议把保护、开发城市矿山的教育应该列入学校教学内容,并且在实际生活中制定具体的鼓励措施,引导公民规范处理电子废弃物。

  三、建立和完善回收系统、加强监督管理

  如何改变目前分散无序、游击队式的传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回收体系是开采城市矿山资源的关键环节。董明珠建议政府针对回收系统出台强制性政策,并通过建立电子废弃物公共回收平台形成回馈、鼓励全民参与的回收模式,建立和完善回收体系。并且,建议政府成立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管理废弃家电和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整个过程,结束目前 九龙治水的无序局面。她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能够认识到城市矿山的保护与开发对于我国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尽快将城市矿山的保护和开发提到国家法律层面。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