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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发布

2012-11-16 10:05 编辑人:
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和产量比重明显提高,预处理拆解、熔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显着提高。

  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和产量比重明显提高,预处理拆解、熔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显着提高。

  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左右。到2015年,再生铜、再生铝行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到2015年,产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我国废旧有色金属资源及加工园区分布情况,以现有骨干企业为基础,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布局。重点支持浙江、广东、山东、天津、江西等地区发展再生铜,支持广东、浙江、重庆、上海、河南等地区发展再生铝,支持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湖北等地区发展再生铅。

  《推进计划》还提出,要充分发挥金融、财政、税收、环保、土地等政策手段作用,落实和完善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制定鼓励实施并购重组的政策措施,鼓励对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兼并重组给予融资支持,优先支持实施兼并重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产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和制定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促进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推行再生有色金属复杂物料预处理拆解、熔炼、加工等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再生有色金属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宣贯相关技术和产品标准。研究建立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评价指标和监测体系。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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