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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格涉及重金属项目准入门槛

2012-08-21 10:02 编辑人:郭强 康娜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近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天津市将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涉及重金属项目准入门槛,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2015年完成对5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近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天津市将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涉及重金属项目准入门槛,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2015年完成对5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

  2015年500个村庄环境整治完成

  意见中指出,天津市将以示范小城镇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1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500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任务,所有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达到4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村庄达到60%以上。

  严格涉及重金属项目准入门槛

  天津市将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加强对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和环保法制宣传,对造成污染的重金属污染企业,严格依法处罚,采取限期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取缔。不受理未经规划环评工业园区及国家明令控制行业的项目环评;对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不符的,不予批准。严格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门槛,探索适合天津市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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