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外行业动态 >

昔日铝市救星如今反成替罪羊

2012-06-26 16:21 编辑人:
  西方国家的铝生产商长期以来对中国赞不绝口,将其奉为照亮铝金属美好前景的耀眼光芒.一切都离不开金属,中国是驱动全球铝需求的最强一股动力.

  西方国家的铝生产商长期以来对中国赞不绝口,将其奉为照亮铝金属美好前景的耀眼光芒.一切都离不开金属,中国是驱动全球铝需求的最强一股动力.

  使人激动瞩目的,不仅仅是铝在建筑和基础设施中的广泛使用,还因其与消费者支出息息相关,尤其体现在中国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上.

  美国铝业(AA.N: 行情)估计,去年中国的铝消费量增加15%,全球增长率为10%,而美铝所在的北美只有6%的增幅.据美铝最近对分析师所作的季度报告显示,其预计今年中国的铝消费量将再增加11%,远高於全球其它地区4%的增幅. 但现在中国发现,在如何经营铝产业方面,自己正受到一些尖锐的批评.

  俄罗斯铝业巨擘--俄铝的股权和企业发展主管Oleg Mukhamedshin呼吁所有铝生产国"要为产量决定负责,并更加积极地削减无利可图的生产".

  这里的所有铝生产国,尤其指的是中国.

  5月中国铝产量再创新高

  国际铝业协会(IAI)公布的最新全球产量数据显示,为什麽俄铝和其它非中国铝厂商会那麽沮丧.5月全球其它地区的铝产量再次下降,因厂商继续对低铝价和高库存作出反应.

  自去年10月以来,中国之外全球其它地区年率化的铝产量已经减少113万吨,至2,478万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铝价去年10月首度开始跌破铝的生产成本曲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铝产量单单在4月和5月之间反而增加了相同的113万吨,年率化产量达1,976万吨,再创新高.

  中国整体经济放缓的同时,铝产量却如此快速增长,使得外界对中国通过加快进口来拯救全球其它国家的希望破灭.

  的确,中国今年的原铝进口量已有所增加,1-4月的进口增幅达160%.不过22.7万吨的进口量不过是沧海一粟. 而今年前四个月,中国铝半成品出口量就有88万吨,这一规模使得上面的进口数据相形见绌.所有这些出口将取代其它地区的原铝需求.

  不同的国家,相同的情形

  让Mukhamedshin及中国以外其它许多厂家真正苦恼的是,事实上中国当地政府正向成本高昂的炼厂发放补贴,以防止这些炼厂关闭.而且补贴形式通常是电价折扣,河南和贵州等传统产量大省都有此类补贴.电力成本是铝冶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成本投入.当然,这些炼厂"应该"被关闭,因为它们的生产成本接近于成本曲线的顶部.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尽管新疆和青海等中国西北部成本较低省份还在建新炼厂,这解释了为何中国铝产量没有萎缩,反而仍在增长.然而,中国的情况只是全球其它地区的一个缩影.

  目前的铝行业产能过剩,数百万吨金属在仓库中累积灰尘,要想生存下来,就必须压低成本曲线.正如美铝在沙特阿拉伯建立新产能,俄铝深入西伯利亚的开发一样,中国生产商也向西部转移,以期发挥该地区煤炭储备潜能的优势.

  这些举动自然会促使成本较高的国家或省份采取行动,以阻止由此造成的税收和就业损失.只有澳洲似乎决心通过徵收碳排放税来增加企业成本负担,从而迫使该国铝冶炼业减产. 其他国家和地区则在积极阻止炼厂关闭计划,例如在意大利,美铝便在位於该国的Portovesme炼厂前途的问题上,向当地政府做出妥协.

  美铝、意大利和欧盟执委会之间的多次法律交锋也足以说明这点.欧盟执委会认定美铝意大利炼厂此前的电力协议都享受了非法的政府援助.

  与其指望中国不如自身行动

  中国铝生产步伐目前似乎不太可能出现任何变化.成本较高的老旧产能将继续关停,但部分归因于政府干预,其关停速度要慢于全国各地成本较低的新产能的上线速度.这样就可能导致全国的炼厂生产步伐维持升势,而全国生产成本不断下降.

  显然没有理由臆测中国进口步伐会出现任何改变,进口将继续受套利机会的影响而波动.这意味着俄铝等生产商若想帮助稳定市场,他们必须停止等待中国作出反应,并从自身开始行动.西方自身的产量好像并没有削减太多.过去六个月年率化减产113万吨的数据有些水分.

  部分减产是以非价格相关的削减形式出现,例如必和必拓南非Hillside炼厂中断运行,及力拓加拿大Alma炼厂持续停工等.

  此外,过去几个月的炼厂关闭速度明显放缓.只有被外界普遍预期的Norsk Hydro在澳洲Kurri Kurri炼厂的全面减产,增加了些许新动力.

  就此而言,俄铝自身也没有减产,尽管该公司最近数月一直在谈论今年下半年会减产.

  如果俄铝真的要让所有生产商"为产量决定负责"的话,其也许要审视一下自身的产能利用率,而非责备中国。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