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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金属企业身陷三大金融窘境

2011-11-29 13:21 编辑人:
  目前,国内再生有色金属产业面临着企业融资难、金融服务滞后的处境,急需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目前,国内再生有色金属产业面临着企业融资难、金融服务滞后的处境,急需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首先,国家政策的变化,影响了再生资源企业的生产积极性。由于再生资源增值税国家政策调整,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2009年1月以前,国家对再生资源企业不征税;2010年改为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实行税收先征后返政策;2011年起,再生资源企业不再享受国家增值税优惠政策。

  其次,再生资源企业抗风险能力弱,难以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积极性。

  由于再生资源企业长期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基础薄弱导致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产业档次不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差,企业经营业绩难以持续稳定。因此,金融支持的主动性不强。而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严重短缺一直是制约再生资源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软肋。其“贷款难”主要由于受制于产业特性,缺乏担保。

  此外,企业自身条件与金融机构的融资要求相差较大:金融机构的信贷门槛高,缺乏灵活性,且手续繁杂、时间长,企业认为银行贷款没有民间借贷方便快捷。企业经营主要依靠自筹资金、民间借贷和占压供货商资金,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和融资成本增加。

  第三,金融服务滞后,难以全方位支持再生资源企业的发展。由于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的大量撤并。以安徽省界首市为例,目前该市田营工业园附近的金融机构只有1家农村信用社,且规模偏小,服务对象及方式主要以辖区农户、小额农户信贷为主。

  此外,结算方式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再生资源企业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例如,华鑫铅业所属17家企业的银行账户均设在界首市区银行,每次存取现金、资金转账、资金结算等须来回20多公里,十分不便。随着再生资源企业的业务量持续增多,客户领域不断扩大,企业在资金结算、资本运作、外汇管理等方面急需金融机构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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