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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出重拳整治重金属污染 重特大污染事件一律追责

2011-07-18 10:26 编辑人:
新华网重庆7月16日电(记者 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重庆市将对重金属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比2007年减少20%,对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据了解,重庆将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

  新华网重庆7月16日电(记者 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重庆市将对重金属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比2007年减少20%,对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据了解,重庆将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及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2011年底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同时,重庆将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防控企业、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所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首次清洁生产审核,对未按期完成审核的,一律停产整治。

  在此次重金属污染整治中,重庆市还将实施区域综合整治。以重点防控区域为核心,推进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污染区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应制定区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污染物末端治理等防治措施,到2015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比2007年减少20%。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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