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外行业动态 >

5类电器报废须回收处理 明年1月起执行

2010-09-19 11:02 编辑人: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公告。根据公告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5类产品将严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公告。根据公告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5类产品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发改委相关人士称,鉴于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投资大、回报期长、经济效益差,国家已决定对相关企业予以扶持。
  “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环保部、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将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征收和补贴标准,以及能够有效调动处理企业积极性的补贴方式。”
  事实上,我国目前已成为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以来,目前已进入报废的高峰期。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主要家电产量近5亿台。同时,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
  “《条例》的实施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