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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CCTV—经济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采访

2009-08-06 13:44 编辑人:admin
废弃的电池、家电等一直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以往由于生产企业缺乏回收利用的意识,或者回收渠道不规范,大量废旧产品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浪费。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9号审议通过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首次对生产者负责产品


   废弃的电池、家电等一直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以往由于生产企业缺乏回收利用的意识,或者回收渠道不规范,大量废旧产品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浪费。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9号审议通过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首次对生产者负责产品的回收和利用做出了法律规定。
   记者:
   您看到的这些都是废旧的蓄电池,由于它们含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铅和酸被国家认定为危险废物,在这家回收企业废蓄电池里的铅95%被提取出来循环利用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这家蓄电池回收企业位于天津濒海新区,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回收母公司生产的蓄电池,以及京津地区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从中提炼出再生铅,用于蓄电池再生产,现在企业一年的产量是12000吨。不过,由于旧电池回收渠道不畅,现在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原料"吃不饱"。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会员单位——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总经理薛本锡说:"我们一年20000吨的处理能力 现在只能实现70%到80%。" 不过,刚刚出台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首次对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家电、电子、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要负责回收产品,或者委托专门企业进行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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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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