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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 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06-11-15 11:53 编辑人:admin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82 号 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保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 2006 年第 82 号 【发布日期】 2006-11-01 【实施日期】 2006-11-22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 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保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82
 【发布日期】2006-11-01
 【实施日期】2006-11-22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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