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协会工作 >

生态环境部:重污染期间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不减排

2019-12-26 16:33 编辑人:再生分会
12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办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介绍,要督促地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4.6万家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进行分级、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 在重污染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

12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办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介绍,要督促地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4.6万家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进行分级、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在重污染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减排措施,绩效水平差的企业需加大减排力度。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引导推动企业自觉采取更高的标准来降低排放,主动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通过盯住重点、差别化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等举措,不断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其中在精准治污方面,初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努力:

 

一是突出重点。盯住三类重点,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将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作为重点区域。

将钢铁、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作为重点行业。

将秋冬季污染防治、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作为重点问题。

 

二是差别化监管。现在我们重点突出差别化监管,根据实际情况主要将企业分为三类,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依法惩处违法者。对主观希望治理,但能力不足的企业重点加强帮扶指导。

 

三是分级分类治理。今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要求各地建立更加明晰的重污染应急清单,这与往年相比有很大差别。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分级管控,A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以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C级企业正常减排。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