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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庆、三亚等11城被确定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2019-05-08 16:15 编辑人:再生分会
4月29日,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消息,11个试点城市分别为 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4月29日,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消息,11个试点城市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我们将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参照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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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宾透露,生态环境部近期将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启动会,研究部署“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部署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预计两年内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试点城市筛选工作,组建专家团队,指导各地试点实践。

 

《方案》计划在全国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为建设“无废社会”奠定基础。

 

事实上,早在2018年初,“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就列为中共中央深改委2018年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组织力量深入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方案》

 

所谓“无废城市”,就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不过,“无废城市”并不意味着不产生废物,也不意味着废物都能综合利用。它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城市固废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终极目标。

 

官方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每年新增固废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固废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十分突出。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称,这需长期探索和实践,并非一蹴而就。如何在源头上尽量减少废物产生或不产生废物,但如果产生废物,就要考虑怎么吃干榨尽,实现综合循环利用,或进行安全妥善处理处置。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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