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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电行业再生利用 相关标准研究的现状

2010-08-12 17:02 编辑人:朱焰 郭丽珍
2011年1月1日,《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家电产品再生利用作为回收处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受到家电行业广泛关注。国内有关家电再生利用标准的制定和研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加强和完善这部分工作显得十分重

      2011年1月1日,《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家电产品再生利用作为回收处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受到家电行业广泛关注。国内有关家电再生利用标准的制定和研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加强和完善这部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介绍了目前中国家电再生利用有关标准的现状,并对这类标准制定和研究的方法和思路进行了分析。

      标准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家电再生利用有关标准的研制过程中,首先要确定标准制定的基本内容要素。这些要素中,有些是标准制定中的共同要求,有些则是家电再生利用领域标准制定中的特殊内容,要结合这一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考虑。

      标准制定的基本内容要素包括应用对象、条款设置、技术要求、约束条件、操作环境、关联因素。其中,应用对象表明标准适用于废弃(实际使用寿命完结)家电的回收处理、再生利用及处置;条款设置是指标准中包含的具体条款,既要针对家电回收的具体行为和回收处理企业本身,又要符合标准制定的基本格式,层次清楚,结构严密;技术要求是标准的主要内容,表明对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及处理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约束条件是标准中伴随技术要求的附加条件或保证条件;操作环境是对标准具体的操作环境提出的要求(如属于专业性操作还是一般性操作),尤其对技术规范性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关联因素即考虑本标准与其他标准、技术法规的关联关系(如引用、借用、参考内容及条款等)。

      家电再生利用领域里的每项标准都应有明确的适用范围。例如,是仅对回收处理后的再生利用率提出要求,还是对有关处理技术和程序也做出规范;是适用于一般家电产品的回收处理利用,还是也包括冰箱、空调等特殊家电;是适用于企业生产,还是资质认定等。

      此外,废弃家电回收、再生利用及处理过程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实际上,循环利用的“3R”(reuse、recycle、recovery)即表明依次递进、逐渐包容的关系,这在有关标准的制定中应明确表现出来。一般来说,回收利用率要大于再生利用率,再生利用率要大于实际的再使用率。“再使用”(reuse)的产品包括零部件(通用、专用)、元器件、基础件,以及由此构成的某些家电整机;“再生利用”(recycle)主要是指“材料”的再生利用,它是在“再使用”之后的,包括一般金属、合金、非金属、合成材料;“回收利用”(recovery)主要是指“能量”的回收利用,它是在对“材料”的再使用、再生利用之后,“能量”最终的“回收利用”。

      总体来说,中国现行家电再生利用标准内容主要集中于再生利用率、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及限定值、目标值,部分标准涉及再生利用标识、标注方面的要求。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中涉及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管理等方面做出基本的技术要求,对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再使用及再生利用进行基本评价。

      标准研究分析

      家电再生利用标准中的名词与术语包括共性术语和特定术语,共性术语是以电器回收处理领域的术语借用为主,如回收处理、再生利用的基本过程、“3R”的基本定义等;特定术语是结合家电回收处理、再生利用的过程、行为特征,体现家电产品回收及再生利用各阶段的特性术语,并考虑到与有关标准的一致性。

      “产品再生利用限值”应属于家电再生利用标准系列中的基础性标准之一,它提出了具体的再生利用率指标要求。这类标准分为通用要求和具体要求。通用要求包含对家电产品进行基本分类,对废弃家电的再生利用限值(再生利用率指标)进行分类规定,同时,对家电的生产制造企业、服务维修企业、废旧器具收集企业、废旧器具处理企业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以及再生利用率标志方法等。具体要求是指结合具体家电产品的不同功能,以及结构、材料的组成、加工及组装工艺、有效使用年限等,对再生利用率做出具体规定。

      此外,家电产品的可拆卸性属于产品生态设计的一项内容。“可拆解性”要求从产品的“生态设计”、“绿色制造”角度提出规范及要求,并验证合理性。作为家电产品,在考虑材料构成的同时,还应考虑对应的制造工艺——金属成型与连接、注塑成型、焊接、装配与组装等。

      生态设计标准是一个含义广泛的设计标准。目前家电的生态设计标准尚无严格的程序或内容规定,更多的只是提出“生态设计”基本构想或具体的思想方法,并应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分析从事产品“生态设计”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另外,产品“生态设计”的程序和借助、运用的方法(包括“生态设计”的软件工具)角度也不局限于一种。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提出不同的“生态设计方法”。基于这些,该标准性质多为推荐性。

      另外,满足“生态设计”的产品必须达到的指标要求(如某种产品达到“生态设计”的基本材耗、能耗指标和节能性能、节能寿命等),目前还难以进行具体规定,或提出必要的约束条件。主要是因为产品“生态设计”需考虑的关联因素过多,所考虑的指标影响因素也多,而且生态设计的程序内容还有待完善与细化。

      回收处理技术规范主要指家电在回收处理过程的基本技术规范要求,包括一般性要求和具体性要求,一般性要求是参考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家电回收处理企业的基本规范、基本程序、保障性技术及设备要求等,具体性要求即结合家电产品的特殊性、材料构成提出规范性要求。

      环境影响指标是回收处理企业、回收处理过程必须遵守的一项指标要求。这是基于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对环境影响的特殊性提出的,也是从业企业必须要达到的一项指标要求。前些年,一些地区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违规违章操作严重,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水体、土壤、空气)。家电回收处理领域的环境影响指标(排放标准)目前还有待进一步确立并完善。

      再生利用性评价是对废旧家电再生利用性的整体评价。“再生利用”是一个过程,同时又产生结果,对过程与结果的评价包括合法性、合规性、达标性等;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对再生利用体系的评价,包括实际运作体系、管理体系、保证措施等。

      标准制定情况

      2002年,家电再生利用标准开始立项研究,并得到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支持。2006年,第一项涉及家电回收再利用领域的标准——GB/T21097.1—2007《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制定完成。2008年,中国标准化有关部门完成了《电子电器产品可再生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和3项行业标准QB/T 2963、2964、2965—2008《家用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可再生利用率要求》的制定。同时制定的电子电器回收利用标准还有GB/T 21474—2008《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再使用及再生利用体系评价导则》、 GB/T 23685—2009《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23686—2009《电子电气产品的环境意识设计导则》等。2009年,结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06BAF02A01中“绿色制造标准研制项目 ”,中国制定了3项行业基础标准——《家用电器绿色设计/ 绿色制造/ 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以及《冰箱/洗衣机生态设计特殊要求》两项标准和《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设计评价导则》。另外,还有一批涉及家电产品再生利用领域的标准正在制定中。

      总体来说,目前中国家电再生利用标准制定情况的特点为,典型产品(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的再生利用限值标准已初步完成,但其他电器如小家电类的再生利用率有待确定;对于不同的废弃家电产品(如冰箱、洗衣机、空调、小家电等)加工处理的技术规范有待完善和细化,以尽可能提高标准的针对性;涉及各种资源(金属、玻璃、塑料、其他合成材料等)再生和再造的技术规范及要求还有待深入研究;同时,再生利用及处理过程的排放标准有待健全、完善;对于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评价标准(如安全使用年限、残余寿命等)有待进一步研究。(中国家电研究院 朱焰 郭丽珍)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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