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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9-08-06 13:44 编辑人:admin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清洁生产,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清洁生产,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征求意见稿)
      3.《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环境保护友好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南昌有色金属设计研究院
   中国物质再生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江苏春兴胜科集团
   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安新县华诚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安微华鑫集团
   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重庆春兴胜科合金有限公司
   临沂市利升铅业有限公司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保定安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广东建航资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汇同电源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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