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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止废物走私入境

2009-08-06 13:39 编辑人:admin
2006 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立案查处走私废物案件 49 起,查获各类固体废物 8002.3 吨,其中工业废物 7480.9 吨、生活垃圾 521.4 吨、对 178 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鼓励再生资源进口,打击废物非法入境,保护生存环境,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等各项工作中发

2006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立案查处走私废物案件49起,查获各类固体废物8002.3吨,其中工业废物7480.9吨、生活垃圾521.4吨、对17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鼓励再生资源进口,打击废物非法入境,保护生存环境,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查获案件情况看,废物走私活动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走私渠道以海上偷运为主,伪报品名情况突出。约30%走私废物案件经海上走私进入中国内地,二是货运渠道走私废物活动主要以伪报品名方式突出,如将废催化剂(国家禁止进口)伪报为铂精矿。三是废物来源、流向相对集中,废物主要来自欧美、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四是走私的废物种类主要以工业废物(含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居多。

针对以上特点, 全国海关以阻断废物走私进境的海陆通道为目标,不断加大海上、陆上查缉力度。目前海关总署就正在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开展旨在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治理废物进出口环境,严密防范和有效遏制废物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补天专项行动,该行动期限为20069102007630

与此同时,全国海关坚持正面监管与侦查办案、日常查缉与专项打击、情报经营与风险分析相结合,充分利用行政和刑事两种执法手段,在申报、查验、放行等通关及后续管理环节开展查缉行动。主要措施是:

实行废物进口企业分类管理,鼓励推动废金属和废塑料园区式管理模式。实行守法便利的原则,探讨对两废进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思路和模式,对于守法经营的生产型骨干企业,研究制定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与加强后续稽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鼓励守法企业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同时要加大对不守法企业的监管力度。认真借鉴宁波等地经验,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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