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高度关注《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报

2024-04-17 09:48 编辑人:再生分会
自《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23年第36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各省份工信部门陆续发布通知,组织企业申报,再生金属分会接到大量关于《规范条件》申报的咨询,现就咨询中发现的重点内容与大家交流,提醒相关拟申报企

自《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23年第36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各省份工信部门陆续发布通知,组织企业申报,再生金属分会接到大量关于《规范条件》申报的咨询,现就咨询中发现的重点内容与大家交流,提醒相关拟申报企业注意:

 

一.申报主体:

(1)经过拆解、破碎、分选、打包等工序,将废铜处理成可供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熔炼和深加工的原料的废铜加工配送独立法人企业。

 

(2)经过拆解、破碎、分选、打包等工序,将废铝处理成可供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熔炼和深加工的原料的废铝加工配送独立法人企业。

 

(3)将成分明确、杂质含量低的铜废料,直接配置熔炼成某种牌号或与之相近的合金的再生铜直接利用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流程:

(1)企业根据《规范条件》自愿申请,编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预审,各省市预审时间不一致,各地要与所在地相关部门确认。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收本地区相关企业的申请,并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核实,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将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4)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三.《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编制:

(1)申报企业的废铜加工配送、废铝加工配送项目要满足加工配送能力和厂区面积的要求,企业土地使用手续应合法,若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

 

(2)申报企业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环评相关文件,应该与申请项目对应。

 

(3)申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计算,应剔除与本次规范条件申报无关的部分,以确保能耗计算准确,满足规范条件申报要求。

 

(4)申报企业产品应该为申报的废铜、废铝原料或者再生铜直接利用产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要与产品一致。

 

(5)申报企业提供的具有有效期限制的证明材料,比如质量、环境、能源等体系认证证书,要确保在有效期内。

 

(6)申报企业申请书编制完成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申报,操作流程参考《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准入线上申报操作手册》。

 

再生金属分会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共同提升再生铜铝产业精细分选水平,扩展再生铜铝产品应用领域,实现行业规范化管理,发挥绿色低碳和资源保障作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资讯编辑:张儒昊
资讯监督:张  琳    010-63960153

 

资讯投诉:罗  璇    010-63963867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