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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公示

2007-12-07 09:24 编辑人:admin
根据我局《关于核定2008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07】116号)的要求,各

  根据我局《关于核定2008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07】116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对本省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进行了核定并将本省的定点单位上报。我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上报的定点单位进行了初步审查,确定了公示名单。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2008年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7年12月6日-2007年12月12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保总局接受反映公示企业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固体处 电话:010-66556254
  
  电子邮件:gutichu@vip.sina.com
  
  

附件:2008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

http://www.zhb.gov.cn/cont/gtfw/200712/t20071206_113888.htm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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