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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支持汨罗循环经济试点的有关政策措施

2007-12-04 10:57 编辑人:admin
汨罗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是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已纳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汨罗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近期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函 [2007]167 号文印发了关于支持汨罗循环经济试点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财

汨罗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是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已纳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汨罗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近期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函[2007]167号文印发了关于支持汨罗循环经济试点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财税、科技和用地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汨罗循环经济试点建设。

现将该文的主要内容摘登如下,供参考。

一、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

(一)汨罗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工业园,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加快发展,突出科技创新、土地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以利用废旧资源为主、研发水平和技术含量较高、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产品,大力发展再生资源集散交易,走加工经济与物流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和自身特色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和加工示范基地。

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加工工业发展

(二)汨罗市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工程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工程,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汨罗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项目,省发改委、省经委等有关部门要帮助汨罗市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省相应安排配套资金。

(三)汨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固废处理中心等建设项目,省经委、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并配套专项资金。汨罗市环境监测站要按照三级监测站的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

(四)省发改委、省经委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汨罗循环经济园区加工业的发展。将汨罗市废铜、废铝加工列入全省有色金属加工优势产业发展予以支持。2008年至2010年,省发改委每年安排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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