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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10-16 13:22 编辑人:admin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2]143 号 2002-09-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 国务院决定对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 一、关于 1996 年 4 月 1 日以前的老项目政策调整问题 1996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43

2002-09-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国务院决定对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199641日以前的老项目政策调整问题
  199641日以前,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含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享受外商投资政策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剩余额度内进口的商品,统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即在项目额度或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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