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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2008-01-31 13:54 编辑人:admin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40 号 《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于 2007 年 9 月 7 日 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第三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2 月 1 日起 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周生贤 二 ○○ 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40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于200797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三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2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周生贤

○○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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