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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金属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即将召开

2012-03-07 11:13 编辑人: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章程》规定,经研究,拟于2012年4月8-9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各理事单位:

  2011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部署和安排,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以贯彻落实《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为主线,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做好全行业各项工作的协调与服务,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章程》规定,经研究,拟于2012年4月8-9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拟调整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如负责人不能按时出席,须委派代表参加会议。

  邀请部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园区及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代表出席。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4月8-9日(7日全天报到)

  地点:大连市凯宾斯基饭店(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92号)

  三、会议费用

  1、本次会议免参会费,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请参会代表填写参会回执,于2012年3月25日(星期日)17:00前发送传真或邮件至会务组。代表凭参会回执表参加会议。

  四、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彦彤、刘 璐、卞瑶瑶

  联系电话:010-82298514/46-808、809、806

  传 真:010-82298548

  附件:

 

附件一:会议议程(请点击下载)

附件二:参会代表回执(请点击下载)

关于召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pdf(请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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