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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复工复产?通知来了!各地企业有序分批复工保供应

2020-02-11 17:14 编辑人:再生分会
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一要推动分批有序错峰 返程返岗,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疫情

 

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一要推动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

二要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组织保障,铁路、民航等要统筹运力做好重点群体运输,并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要分级分类提升核酸检测等快速筛查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筛查速度。

四要加强重点人群隔离和病例收治。

五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要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

七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八要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保障一线医护人员防护物资的基础上,努力满足公共服务岗位防护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工信部出台20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

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1.加强分类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

2.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3.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4.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

5.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的中小企业加强政策落实和服务。鼓励在中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予以进一步支持。

6.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

7.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9.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10.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

11.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同联动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鼓励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

12.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

13.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14.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

15.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16.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

17.加强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18.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19.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人员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20.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目前,各地企业已经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进行复工或延迟复工安排,实现企业抗击疫情、支援前线、安全生产“三不误”。

 

山东:多举措推动企业复工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山东正采取多举措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引导各类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合理安排复工节奏,迅即组织各类企业全部恢复正常生产。

 

2月8日,山东省又开通企业复工复产应急诉求网上受理窗口,24小时受理、解决企业在开工复产中的原材料及设备等物资交通运输保障(含省际交通)、职工返岗和招工用工、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大宗商品物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月10日,据全省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复工动员视频会上了解到,2020年是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最多、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一年。要牢牢抓住春季施工的黄金时节,聚焦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机场等省级重点项目,全面加快复工,各建设单位必须确保2月10日开始复工,尽快形成大干局面。各投资主体和参建单位要将工作任务精确到每月、每周,施工单位每天都要排出计划,全力往前赶。

 

江苏:企业只要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均应准予复工

 

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企业复工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细化复工流程,强化分类指导。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可以采取分步有序复工的方式。各地在制定企业复工标准与条件时,不应仅按企业规模、行业类别作为分类标准,只要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企业,均应准予复工。

 

广东: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产20条

 

2月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疫情带来的员工返程难、防疫难、物资保障难、招工难等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指派专人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浙江: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

 

2月9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及惠企政策制定等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议强调,要在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综合施策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前一段防疫和生活保障相关企业复工的基础上,从2月10日开始,因地因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要有章有法,安全可控推进,落实属地责任,指导督促和帮助企业按照规定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黑龙江:实行工业企业错峰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发

 

据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黑龙江坚持“一手抓防疫不放松,一手抓经济不动摇”,做好工业企业错峰复工复产,确保全省工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考虑到黑龙江各地疫情严重程度不同、行业生产特点不同等因素,我们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全省复工复产主要分为三个时间节点。”黑龙江省工信厅副厅长王冰说,第一个节点是2月3日起复工复产的,涉及城乡运转、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工业企业。第二个节点是2月中旬,主要针对疫情较轻、风险可控地区的工业企业。第三个节点是2月下旬,主要是疫情较重、控制风险难度较大地区的工业企业。

 

新疆:防疫生产两不误 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相继复工生产

所有人员均佩戴口罩、进出测量体温、分开就餐、减少聚集;厂区、车间、食堂、宿舍、楼道等区域每天定时消毒;设立隔离观察区,对内地返厂员工第一时间进行单人单间隔离观察。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抗疫情 保生产

疫情发生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岗位人员,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在职工未充分到岗的情况下稳定生产总量。

 

贵州: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产复工相关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2月8日下发通知,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产复工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政府要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运行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省政府办公厅要牵头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加大对复工复产工作的督查,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严重滞后的,要追责问责。

 

重庆: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

 

完善防控措施,开展防控督导,重庆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

一手抓疫情防控,特别是遏制疫情扩散,一手抓企业复产复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等有关要求,除前期防疫保供的部分企业已提前复工复产外,我市各区县、园区和企业也在积极准备,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分类分批有序复工。

 

来源:环保365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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