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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行业呼声,谋求产业发展——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5-09-17 16:39 编辑人:
今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并从7月1日起执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非常重视该政策


  今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并从7月1日起执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非常重视该政策对于再生金属产业发展的影响,在78号文件征求意见稿阶段就分批组织人员赴重点再生铜、铝、铅、锌企业走访调研收集意见和建议。78号文件出台后,由于一些地方及企业在执行与操作中的不同理解,也对部分企业造成了困惑。在78号文件开始执行的两个月以来,分会积极收集会员的反馈,第一时间向有关政府部门做了沟通与汇报。

  9月9日上午,由分会召集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相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加工与利用企业代表40余人参加,就文件近期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深入展开交流与研讨。国家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处长高晟、郭强同志、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处长袁滨利、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处长王文远出席研讨会。分会秘书长王吉位主持了会议。

  研讨中,企业代表反映了执行78号文件给企业带来的变化。

  一是企业成本增加。对于再生铅企业,由于废铅酸蓄电池属消费性废物,要在社会零星收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废电池原材料无进项税额抵扣,加之退税由过去的50%调整为30%,税收成本变高。新政执行后,实际采购价格上升,企业产能优势无法发挥,开工率严重不足,减产或停产,也造成了国家税源流失。

  对于再生铜企业,执行78号文件后,每加工一吨铜材将多交约1160元税收。而铜杆线加工费约800-900元/吨,明显亏损。目前铜行业下游需求不济、铜价波动不稳,企业拆解、加工利润微薄,在行情低迷的情况下,企业希望国家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二是执行难,各地标准不统一。有些地方税务部门在执行78号文件时认为只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而加工企业必须进、出都是原料才可以享受,用废铜直接加工成铜棒、铜线的企业就不能享受。另外,有些地方政府对国内采购原材料的增值税制定了优惠政策,造成全国范围内税收政策不统一,不公平。

  在这个面对面、零距离交流的研讨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十分珍惜,均积极踊跃、实事求是的表达观点并建言献计。部委领导认真听取企业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并随时询问和解答其中的难点。在听取了所有与会企业的发言后,高晟处长从国家层面解释了78号文件出台的初衷。表示国家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鼓励正规生产与经营的再生金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需要企业积极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生存与发展兼顾。袁滨利处长表示,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十分关注企业经营,乐意听取企业诉求,并积极根据宏观经济的需要对有关政策进行再核查再调整,以解决在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将于9月份组织各地税务人员进行培训及对文件执行过程中企业涉税问题的整理,缩短磨合期,达到政策执行畅通。

  王吉位秘书长代表再生金属行业的所有企业感谢部委领导对行业的支持与鼓励,在会后再生金属分会将组织企业认真核算对比,认真分析总结文件执行以来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实际影响,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探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集中整理后上报各部委,并在今后工作中指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税收政策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更是国家调节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再生金属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国家、社会、行业以及企业共同的支持与推动,本次的研讨会只是政企良好沟通的开端,希望不久的将来,我们的企业与政府还会面对面地就行业关注、企业关切的话题进行对话,真诚的倾听和交流会达成共识与产生合力,相信再生金属产业的发展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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