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协会工作 >

关于认定再生金属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14-07-30 10:53 编辑人:科技环保部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研究决定,在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认定一批“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为培育有色金属行业、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做好储备。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认定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再生有色金属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研究决定,在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认定一批“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为培育有色金属行业、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做好储备。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符合《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2)中规定条件的相关单位,均可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申报。

  (二)编写《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3、4),申报书格式文件可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网站(http://www.chinacmra.org)“科技环保”栏目中下载。申报书打印盖章一式6份,寄送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科技环保部,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申报、认定时间节点

  申报时间:2014年10月15日(截止);

  认定时间:2014年12月10日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科技环保部 尚辉良

  电 话:010-82294515(88334677)转826

  邮 箱:shanghl@chinacmra.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三层(100037)

  附件:1.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2.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3.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4.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

附件打包下载

 

通知pdf版下载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2014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