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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再生金属分会二次会长办公会议的高端对话

2014-05-30 12:49 编辑人:金童
在“2014年再生金属分会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上,参加会议的分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集体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认真剖析产业发展形势和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探索企业发展新思路。

  在“2014年再生金属分会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上,参加会议的分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集体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认真剖析产业发展形势和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探索企业发展新思路。以下是根据会议录音整理的精彩发言,集中体现在解决再生金属行业在发展中的种种热点和焦点问题。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再生金属分会会长尚福山:

  骨干企业有义务带领行业整体发展

  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国家也已经定位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今后,一是要加强对再生金属行业的正面宣传,包括行业的发展进步、新技术装备,以及在有色金属工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着实解决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座的是龙头企业,有义务在“核心技术的提高”、“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带领行业整体发展,起到带头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争取国家和各级政府对行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扶持。

  “示范工程评选”要杜绝泛滥

  再生金属行业多年来能够顺利发展,规模大的龙头企业起到很重要的示范作用,开展再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评选很有意义,能引领行业更好地发展。但是,“示范工程评选”要杜绝泛滥,否则失去“示范”作用。对于会议提出的不要“做滥”、不要走“形式”、不要“凑数”、不要为了“平衡”而做等等建议和要求,很好,一定要认真采纳。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选,数量不是主要的,关键是质量。有多少推荐多少,要推荐行业最好的、最优秀的企业。

  开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人才培养可谓“拾遗补缺”

  开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人才培养很有意义,但要做扎实,要针对企业需求开展专门培训。打破有色金属人才培养仅围绕原生金属和仅从学校、国家层面培养的传统,从行业的需要着手开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人才培养,可谓“拾遗补缺”。

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吉位: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将近期发布

  针对国内外回收行业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分会用了两年的时间开展专项调研。有关增值税政策,春节前分会还随发改委、财政部到天津、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开展调研。根据去年年底再生资源五大品种的资料测算,如果一年按照50%退税的话是165亿元。分会经多次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目前原则性、关键性条款已经基本确定。有关增值税的征求意见稿很快就会发布,分会要重点关注调整动向,深入调研,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维护企业权益。

  推进示范工程的开展规范企业发展

  目前国家不断推出支持再生行业的政策,由于行业中企业良莠不齐,所以分会向工信部及发改委汇报计划开展再生金属示范工程,根据每个品种计划推荐有条件的企业,推进示范工程的开展,力促企业规范发展,为国家有关部门扶持再生企业做好基础准备。

  开展铅资源循环利用的模式研究

  对铅资源循环利用的模式研究,就是通过各个模式理念争取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补贴基金,从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到发改委对废铅酸蓄电池补贴基金已经基本上同意。目前国内从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模式比较多,既有以区域为主的也有以企业为主的,还有利用铅酸蓄电池的销售网络为主的。分会已向发改委、工信部作了汇报。今年分会要加大力度对这个模式多做研究,为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基金补贴做好基础工作。

上海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耀滨:

  退税政策一定要符合国情并与市场同步

  过去20年,我们“新格”公司的原料来源主要依靠国外进口。随着近年“新格”在国内多地建厂,地区性的关系使“新格”扩大了回收利用国内的废铝。但在国内采购原料,面临“做原料的企业没有票(增值税发票),有票(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不卖货”的困局。希望尽快出台符合国情的财税政策,为在国内从事回收的企业能够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于目前财政部已初步同意退税50%,我们认为还是鼓励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在执法上是可行的。

  工信部出台的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加大了力度管理行业,使企业更加规范。对于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准入条件的企业,政府退税的目的显而易见是鼓励资源利用。

  以铝行业市场情况为例,国家对铝的税起征点是5%多一点,企业承担8.5%的税,对企业而言这个利润1%都不到。因此,8.5%的退税意义不大。希望政府在制定退税制度时,一定要跟市场的情况一致同步,跟市场接轨。只有合理的制度,从事资源利用的企业才可以放手从事国内的资源回收利用的工作

  呼吁合理界定进口固废转关运输货物的范围

  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废料(除废纸)是不可以转关,必须是口岸就近原则,这问题亟待解决。“新格”在重庆的企业一直面临着转移的命运,现在沿海地区口岸也都面临这样的情况,现在一线城市不是很欢迎了,希望“新格”转移到内陆去,但这样就造成企业的成本相当高。如果海关问题不能够解决,那么“新格”将来不管是在重庆或其他内地的口岸,要继续设点或进口废料入境的话就非常困难,而企业在口岸转关运输中增加了很多费用,长期下去会导致企业不堪负重,难以为继。

  目前废纸行业已经可以了转关,“废金属”在鹰潭也可以转关。希望参考借鉴,同时呼吁合理厘定进口固体废物转关运输货物的范围。

  法规要切实可行

  按照海关总署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关于混装管理,集装箱内夹杂其他类别重点固体废物的重量占该集装箱货物装载量2%及以下的不视为混装。如果混装即超过2%就要重罚。

  我们从事的是国家支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是合法的经营行为,对于进口金属废料的企业,按照环保部的法规是容许废料杂质含量2%。实际中我们进口的废品(如汽车切片)要达到杂质含量2%以下的标准,是根本不可能的。但口岸通关人员认为:“超过2%就视为混装”,即要对企业重罚。有关部门严格监管,企业会大力支持,但是这个法规要切实可行,不能违背实际可操作的标准。希望能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将有关进口法规标准放宽、制度放宽,保障产业稳步发展。

台州齐合天地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国培:

  进口金属废料不是“洋垃圾”

  关于进口转港贸易,海关总署调子定的还是可行的,如果做到各个口岸,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也离不开地方政府支持。对于废料进口的品质,要从两个侧面不同地看待和分析。从进口方面来讲,企业当然认为国家海关开发点是支持企业的;但是,海关及社会上对进口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的理解还是有偏差的,普遍误解是“洋垃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给“固体金属废料进口转港贸易”松绑,让政府放宽政策,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再生金属分会成立10多年,见证了企业成长,见证了行业的规模做大、产量的增加。如果从环保方面,社会对行业的检验,有多少家企业能够交出满意的答卷呢?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一定要重视怎么样来提升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

  台州齐合天地金属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环保压力更大。除政府对行业管理刚性要求外,“齐合天地”不管在哪里建设新的园区,都严格自律希望要给小企业做出表率作用,如果存在污染,对政府、对社会都有愧。只有环保达标,才能扭转和消除社会对行业进口金属废料的偏见,才能消除把“进口金属废料”视为“洋垃圾”的误解。

  “正规军”要以科技创新与“散兵游勇”竞争

  园区建设必须按环保要求,这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但是,建好了符合环评的园区,行业“正规军”如何与“散兵游勇”竞争呢?目前,国家各个部委包括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都出台很多政策扶持帮助行业,但到了不少地方很难落实。不少地方政府并不愿意管,因为确确实实是得罪的事,小企业那么多、面那么广,这也是困扰的问题之一。

  深层次分析产业现状,如果技术真的过关、技术真的突破了,也不会这么尴尬的局面。问题是产业技术没有真的突破,技术不过关等于行业没有提升,还是停留上个世纪的行业水平。怎么去发展?怎么做大做强?现在老百姓环保意识提高了,如果行业还不自律,企业还不自律,企业谈何发展?谈何做大呢?再生金属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怎样提升不是表面的,在行业协会帮助产业实实在在提升的同时,企业也不能停留在嘴上,要动真格的,包括研发和投入。

  有人说目前产业现状是一个拐点,那么什么拐过去呢?我认为,一定要从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上去突破。这需要国内的产业研究机构如专业技术学院的支持。目前整个行业的环保水平亟待提高。比如,现在环评方面很多都有检测,像我们“齐合天地”这样的大型企业的焚烧炉,是按照环评要求投入了巨资制造的,如果在检测二噁英时连二恶英粉测都不过关,有关部门怎么会同意企业生产开工呢?因此,大型企业的发展,要从技术上去突破。

  呼吁加强行业的自律

  作为“企业家”,那就要承担社会责任,要加强自律。自律包括企业自身的素质能力怎么样提升,每位企业家在经营时都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善于了解经济形势、政策形势,从政治经济角度,包括社会对我们行业的看法的角度。行业大浪淘沙,进进出出死掉一批就会诞生一批,能“活”下来也不容易,但“死”了也挺可惜的,毕竟企业付出了。因此,提升自身素质和行业自律很重要。

  正面宣传非常重要,进口废料“是放错地方的宝贝”

  什么是“洋垃圾”?“洋垃圾”是指国外不可再生利用的垃圾。目前再生有色金属企业进口运到国内来的金属废料绝大部分是可以进行综合利用的“原料”,是国家大力鼓励的“城市矿产”。老外都知道“这些是放错地方的宝贝”,既然放错了,就要收回来综合利用。希望社会各界能真正了解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明白再生有色金属企业进口的废料并不是什么“洋垃圾”。

  去年“洋垃圾”被炒得沸沸扬扬。再生有色金属企业进口运到国内来的金属废料是可综合利用的“原料”。为了给“原料”正名,很多企业开放带着记者实地了解、认知“进口的金属废料”不是“洋垃圾”。央视的记者了解后,用事实证实我们从国外进口的是可综合利用的“原料”,是资源而不是“洋垃圾”。再生金属协会一直坚持从再生行业的角度正面的宣传回收资源综合利用的意义,宣传非常重要,不能松懈。

  评选“示范工程”杜绝为“地区平衡”而凑数

  “开展再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评选”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符合整个行业的发展要求。推荐示范企业,要做到达标几家就几家,不要停留在为“评选”而“评选”,也不要为了“地区平衡”而“凑数”,杜绝泛滥。推荐的企业要起到真正的、实在的示范作用,一定要经得起政府、行业的监督检查。

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周全法

  要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为行业所用

  要从企业、协会发展的角度,促进教育部改善对再生金属行业指标的招生政策,要充分利用高校的资源为再生金属行业和行业协会所用。目前,不管是再生铅或其它再生金属,二恶英检测是个大问题。关于二恶英检测行业内没有一家企业有这个能力来做,而长三角循环经济院江苏省贵金属深加工技术及其应用重点建设实验室有,投入了一千几百万建的一套二恶英检测的实验室,全都是学院自己掏钱,这么大的投入成本的设备,应该起到为企业服务的作用,也可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富元:

  示范工程评选不搞形式主义

  协会“开展再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评选”很有意义。选的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条件规定,符合行业实际,不要搞形式主义。

  回收体系模式一定要建立在价值链重新分配平台上

  回收体系“模式”,实际上这些年“金洋”公司做了很多探索。包括1998年受省环保厅授予武汉建设网点,建了10多个,每个网点大的投资近10万,小的6-7万,都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的。但行业存在的两个问题需要法律上来解决:

  第一、要尽快解决无证回收的问题。因有关经营许可证审批很难,目前全国大部分电瓶回收商处于“无证”经营。“金洋”有证,小商户没证,现状是“有证”的大企业要向“无证”的回收商回收废旧电瓶,不收就没有。按照司法解释,无证经营属于严重违法的。如何规范管理这些无证回收商,如何使他们的经营合法化,行业协会要尽快与有关部门探讨协调,寻找解决的办法。

  第二、要解决回收模式的问题。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是模式一定要建立在价值链重新分配平台上,体系清楚才可以建立真正的回收体系。另一方面是税收政策的配套,首先要能够达到一个公允的、达到环保要求的,能能够让企业生存的角度设立的税收制度,然后再去治理解决涨价问题。税收问题一定要解决,可以站在是为社会处理危险废物、保护社会环境的角度去考虑。个人认为,从回收电源企业征收基金很难推进下去。要考虑政策的统一,中国很大,地区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地管控水平不一样,有政策差异,但最根本的问题要加大环保的执法力度,希望能在一两年内解决这些问题。

  还要强调的是,重视企业自律问题。企业自律分两个方面:一是在价格的公允方面要有一个很好的机制来实行,二是在技术和管理以及环保方面,要达成即符合国家标准的又能够让企业生存的维持生计的这样一个价格水平。这两个要平衡好。

  培训基地很好,是一个“种子”

  建立行业培训基地很好,这种形式不仅仅是一个学校,而是一个“种子”。分会牵头组织做这个事情,在建立企业培训中心基础上建立企业家培训基地、教育基地,可以加快建立行业人才的培育体系。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春明:

  要建立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

  关于再生铅蓄电池的回收产业,已进入全面的调整期,出现的诸如“税收”、“基金”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已引起国家的高度关注,尽管成效甚微。目前产业占主流的还是“微小”企业,如山东、江苏沿海都是“厂中厂”,导致政策与市场的要求和市场的规范度有差距。建议:

  第一,要对规范的企业加大扶植力度。首先,企业必须自律。新的《环保法》在昨天(4月24日)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被表决通过,这对在座的企业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我们“新春”是按照危险固体废物焚烧标准核查验收,原来的标准是60号标准,现在是10号标准,“粉尘”大概是10毫克,如果通不过核查验收就要被一刀切;这一门槛很“低”,对大家来讲很难迈过去。史上最严的《环保法》2015年开始施行,对排污企业按日罚款上不封顶。不管是有规模的大型企业,还是愿意做下去的中小企业,都将面临巨大的环保压力,巨大的环保设施投资成本压力,还有巨大的技术障碍。与众多的“三无”小企业竞争,这种无序现象产业政策能怎样有效地去改变?其次,基金只能作为导向性的。我对“基金”一直在探讨。第一,因为“新春”公司本身的发展是基于蓄电池行业的。如果征收基金,那么蓄电池商就会加价,公司就会很被动。再次,各地政策的支持力度要一致。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同,对政策的支持力度就有差距,整体上还没有达到统一的水平。比如有关的刑法,同样的违法,有的地方犯规判三年,有的地方判十年。第二,建设回收体系要有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政策条例如果与市场要求脱节,政策讲得再好也是一纸空文。企业的回收体系不能离开市场规律,要建立一条比较完善的回收点,这样庞大的回收队伍,需要投入的成本很大。再好的法规和技术,必须有一条就是能经受市场的检验,就是市场和成本融为一体,而且必须有效,否则只能束之高阁。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尽管进入调整期,有希望的同时也有很大危机。第三点:“基金”要采取“倒逼”。推“基金”要从企业生存和环保两方面考虑。由再生金属分会出面,在引导大企业自律的同时,把小企业的积极性带动起来。在小企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基金”要采取“倒逼”。三方面往前推进,再生铅企业才能发展得健康。这个行业只要在座努力和起表率作用,还是很有希望的!

安新县华诚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臧纪水:

  统一价格信息,避免行业恶性竞争

  对“关于建立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试点模式的方案”个人认为:第一、建立回收体系不但是再生铅行业,再生的铜、铝都一样也应该建立。第二、国家政策对行业发展影响很大,例如“退税”政策是个一方面,国家和有色金属废旧行业要配合协调。第三、发布统一的价格信息。目前在铅价格信息上,有的报5000元/吨,有的报6000元/吨,导致再生铅市场报价无序。统一价格信息,可有效维护市场正常交易,避免恶性竞争。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企业自律”是根本

  靠近京津冀的保定,为治理大气污染已退出了670家企业,其中“三无”企业已经退出,只剩下几家规范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出台了,所以我们这些从事所谓“收破烂”的再生铅、再生铜企业,要加快从提高自身环保意识着手,龙头企业更要起带头作用,要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要站在行业利益的角度,重视节能减排,提高回收率。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企业自律”是根本。

  环境保护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国废蓄电池7000多亿吨,废铅渣就6-7000多亿吨,如果50%退税这国家经济困难承受不了的。现在剩下的几家大的企业自身必须和谐,自觉配合政府,推动节能环保事业。

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 王森林(代表公司董事长朱桂贤发言):

  价格回收体系要做到“普惠制”

  第一、依靠社会力量。完成“城市矿产”建设项目投入相当大,再生铅冶炼企业要建立价格回收体系没几个企业有这个能力。“华鑫”集团公司多次对设多少个试点合适进行测算,如果3-5个点企业可以。危废管理成本很大,必须依靠当地社会力量,依靠那些具有资质,经过环评或达标的,达到资质验收的社会力量合作建立。

  第二。建立公司又涉及税收问题。但是,借助别人的力量建立又会出现一个问题——肯定要设立股份制公司,这就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比如,收到100万吨的废旧物资,就要缴17%的税,税收的问题没法解决,如果自己建了可以享受5%税收优惠,否则所有的回收体系建设就是一句空话。退税80%和30%、20%我认为都一样,因为第一企业价格定制机制上是按照成本计算的,第二大型和小型冶炼厂不在一个平台上,关键问题是能不能做到“普惠制”?而不是退税高低的问题上。

  第三、企业要学会感恩。如果退税达到80%的话,地方政府的收入就会“哗”的一声下来。华鑫一年纳税超过5个亿,但不属地税而是属于国税,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很多服务,而纳税又不在当地交。所以我认为,企业要学会感恩,要想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企业也要考虑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部部长闫乃青(代表公司副总经理李新战发言)

  “回收体系建设”还是围绕大型企业为基本

  个人建议:第一,可以把“回收体系建设”作为城市服务建设的一个设施,好像城市垃圾仓储一样就可以享受城市补贴。对于“危险废弃物”可进一步探讨。如果成了公司肯定要交税的,不管是合建还是自己去建都是避免不了的。第二,在“回收体系补给”问题上,应该清楚退税、回收基金将来的落脚点不在回收,而是全部在利用上。因此,还是围绕大的再生铅企业建设回收体系,这样比较符合国情。同时,让蓄电池企业参与作为主体,这样各家企业才能竞标。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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