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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2014-05-14 16:22 编辑人:
为保障分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分会工作规则》及会员入会申请书规定,经分会秘书处商讨,即日起将开展2014年度会费收取工作,望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缴交会费,支持分会工作。

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分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工作规则》及会员入会申请书规定,经分会秘书处商讨,即日起将开展2014年度会费收取工作,望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缴交会费,支持分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会费支付信息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1:2013年协会重点回顾及2014年工作安排

     2:会费支付信息

附件1:

2013年协会重点回顾及2014年工作安排

各会员单位:

  2013年,是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着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一年。这一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与带领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及配合下,分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行业的认可,重点体现在:

  (一)推动行业准入,引导产业快速升级

  由分会主持起草的《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和包含再生铝行业准入条件在内的《铝行业规范条件》先后得到发布实施,两个条件的实施对产业集中度得到极大提高;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显著提高,能源消耗显著降低,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特别是铅污染事件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这两个条件的实施对我国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二)编制产业规划,协助区域健康发展

  分会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分别为河北清苑、浙江玉环、广西梧州、湖北谷城、江苏连云港、江西自立、山东东营和烟台、河北中航上大等政府、园区、企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及个性化服务,为促进这些地区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和企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反馈应对,助力企业规范经营

  2013年海关总署在全国各个关口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绿篱行动”。分会在与会员单位的积极调研及了解下,迅速汇总并联合国家有关部委及多家再生金属进口企业召开研讨会,就海关通关操作及要求作详细说明,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争取通关速度进一步提高。

  (四)编制年度报告,准确把握行业状况

  分会在充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第一次系统地编制发布了《2012年中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报告》,报告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及市场发展状况,对于准确把握行业运行状况、科学预判行业发展趋势起到“风向标”作用,为政府培育市场主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供参考。

  (五)强化国际合作,搭建产业合作新领域

  1、分会结合国际回收局会议,创新性的举办了第一届再生有色金属春季会议,会后还组织会议代表到一些先进企业进行了考察交流;2、顺利举办第13届“中国再生金属国际论坛暨展览会”;3、成功组织赴中东、美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外考察团,不断加强与国际回收局和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国际锌协、国际铝协等国际和国家专业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六)创新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

  一年中分会在会员服务方面着重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召开稀贵金属废料回收利用专题会、再生铅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座谈会、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围绕重点区域召开保定、上饶行业形势交流会。同期还对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执行情况,分品种、重点产业区域进行实地调研,适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为政策调整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2014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在新一年协会要将工作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到具体行业工作中去。

  1、加强专家团队建设,深入开展“院士企业行”活动;2、继续召开专业化区域座谈会,深度探讨当前区域问题,关注区域企业发展;3、进一步做好美国ISRI、BIR等国外组团考察工作;4、重新梳理和制定海外贸易纠纷处理办法等基础性工作研究;5、加强产业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召开技术现场交流会,推动新技术产业化进程;6、以推进园区建设和企业技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做好再生金属产业园区规划及后期建设推进、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升级;7、继续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稳步推进环保部、环科院《再生金属冶炼污染防治适用技术案例汇编》、《再生铜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再生铜行业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和全过程分析研究》公益项目研究;8、完善再生金属市场体系,加快ADC12铝合金期货品种和现货品种上市的准备工作;9、积极联系组织申报环保核查和行业准入工作。协助工信部、环保部分批发布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的再生铅企业名单,建设一批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项目,梳理一批再生铅行业标杆企业;10、协助国家部委组织落实《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重点任务。

附件2:

  会费支付信息

  会费是分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2014年各项工作的保障,请各会员单位能够继续支持分会会费收取工作,按时缴纳会费。根据分会《会费收取管理规定》,分级别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费用标准

  1. 副 会 长:30000元/年;

  2. 常务理事:10000元/年;

  3. 理 事: 6000元/年;

  4. 会 员: 4000元/年;

  二、汇款方式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北京什刹海支行

  收款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账 号:0115 0142 1000 0293

  联 系 人:谢佳宏、王彦彤、王浩鹏

  联系电话:010-88334647、88334677转820、818、 821

  传 真:010-88334655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联传真至分会,以便准确查收

  并及时开具正式会费发票,办理更换会员证书等相关事宜。

  二О一四年五月四日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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