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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金属分会:再生铅企业继续实行适度即征即退政策

2013-08-27 10:19 编辑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23日发布报告,完善再生铅回收利用财税政策,建立先进、规范的再生铅回收利用体系,建议继续实行适度即征即退政策,使之稳定和常态化。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23日发布报告,完善再生铅回收利用财税政策,建立先进、规范的再生铅回收利用体系,建议继续实行适度即征即退政策,使之稳定和常态化。

  报告称,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扶持已经批准建设的园区和交易市场及骨干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我国再生铅回收利用体系。

  报告还表示,建议加大对再生铅产业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支持,积极拓宽荣喜渠道,建立和完善各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体系,并通过财政补贴、国债贴息等方式给以支持改善再生铅企业投融资服务。

  再生铅产业节能减排效益明显

  报告称,再生铅产业节能减排效益明显,与开发利用原生铅矿资源相比,2012年再生铅产业相当于节能92万吨标煤,节水3.3亿立方米,减少固废排放1.8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20万吨,为实现我国铅工业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贡献。

  报告指出,与生产原生铅相比,每吨再生铅相当于节能0.75吨标煤,节水235立方米,减少固废128吨,减少二氧化硫0.03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吨。

  中国再生铅占原生铅比例2015年将超40%,仍低于国外。

  报告指出,目前在发达国家再生铅占原生铅比例在60%以上,我国仅为30%左右,预计2015年将超40%。

  报告称,根据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到2015年,我国再生铅产量将达到250万吨以上,占原生铅比重将超过40%,我国再生铅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空间巨大。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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