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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70%的电子垃圾进入中国”是事实吗?

2013-06-24 15:09 编辑人:马鸿昌
这种耸人听闻的不实报道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愚弄了广大不知情的民众,二是创伤了再生资源利用行业,三是给政府部门施加了压力。我们真诚地呼吁新闻媒体要有职业道德,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地报导。

   最近媒体的一篇《中国成世界最大电子垃圾场,大量来自日本》的报道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该报道说:“联合国报告称中国成世界最大电子垃圾场,全球70%电子垃圾流向中国”这种触目惊心的说法有事实根据吗?

  电子垃圾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毋庸置疑,为此,早在2002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颁发了《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五批,公布了21种废机电产品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包括其零部件,拆散件,破碎件,砸碎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其中包括废弃空调,冰箱,电视机等电子废物。在2008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2008年第11号公告,再次重申了废弃机电产品和设备的货物禁止进口。虽然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电子废物,但受利用的驱动,铤而走险的走私活动仍时有发生,对此海关多次开展打击走私的专项活动,使走私进口电子废物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那么70%的电子垃圾流向中国这一数据从何而来?据称美国《华盛顿邮报》引自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统计数据表明,仅2001年美国就有4000多万台电脑被淘汰,被回收的旧电脑中有80%以原价的1/10卖给了亚洲中间商,其中90%流到了中国,而在2003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上,有人根据上述说法推算出70%的电子垃圾流向中国,这种说法先不说它的可靠性,距现在已有10年了,中国经济已得到飞速的发展,这样的数据还能引用到目前的中国现状吗?

  为了防止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危害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1989年制定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规定禁止缔约国和非缔约国之间转移危险废物。中国是缔约国,美国是非缔约国,中国政府严格遵守巴塞尔公约,严格禁止从美国进口任何电子废物,因而即使是在2003年,这个数据也是不正确的,那么这篇《中国的电子垃圾》是联合国报告吗?该媒体作者自己在该文中说道,这份报告是由联合国大学发布的,是由一位中国留学生写的,并与清华大学合作完成的,而总部设在日本的联合国大学是一个研究机构,那怎么能代表联合国报告呢?而清华大学也说该数据并非报告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是描述中国电子垃圾问题的现状,相关政策以及产业发展和管理现状,明确指出该新闻断章取义。

  这种耸人听闻的不实报道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愚弄了广大不知情的民众,二是创伤了再生资源利用行业,三是给政府部门施加了压力。我们真诚地呼吁新闻媒体要有职业道德,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地报导。

  我国政府除了全面禁止境外电子废物进口到我国外,对日益增长的国内电子废物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据称我国产生的电子废物从2001年的90万吨增加到2011年的350万吨。在2009年前我国产生的电子废物都以手工拆解为主的家庭手工作坊,2009年国家开展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五年来家电以旧换新共回收了9248万台废家电,2011年回收比例占总量的50%以上,并建立了国家综合性示范企业,定点拆解企业,电子废物处理资质企业以及专业拆解处理基地,对电子废物拆解行业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规范作用。

  从2012年开始,国家又执行了新的政策,即国务院551号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管理条例》,其中一个最关键管理因素就是《基金制度》,截止到2013年2月4日,共有22省(市,自治区)的64家企业分两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处理企业名单。目前通过回收处理基金的调节政策的鼓励和其他相关措施,未来我国电子废物处理产业将逐步发展成为以大型综合利用企业与集中回收处理基地共存的格局。

  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我们深信我国有能力将境外的电子废物拒之门外,也有信心将国内的电子废物处理好,保护好我国环境,造福于人类。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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