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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2007-03-22 11:15 编辑人:admin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发布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条件》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在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五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新项目须年产 5 万吨以上 根据规定,新建或者改、扩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发布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条件》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在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五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新项目须年产5万吨以上

根据规定,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现有再生铅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应大于10000/年;改造、扩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在2万吨/年以上;新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万吨/年。

在矿山开发方面,新建铅锌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3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生产建设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

矿山投资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矿山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资本金比例要达到35%及以上。

另外,准入条件在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也都有相当明晰的规定。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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