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再生金属行业科技、节能、环保等领域发展战略、规划建议等顶层设计。
(二)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推进再生金属行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广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新产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再生金属行业科技、环保领域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产业化示范、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推荐、论证和实施。
(四)负责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认定、立项与协调实施等工作,推动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培育行业科技创新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能力提升。
(五)负责开展再生金属行业专业人才(本科生/研究生)培养,企业一线技工、关键岗位技能专门人才(中/高级工)、中高级管理人员等培训工作。负责与国外教育培养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培育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六)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研究课题,组织再生金属行业技术、环保标准修制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再生金属行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科技奖励评审推荐,协调专利实施及产业化。
(七)组织协调再生金属行业节能、环保等相关工作。推动再生金属行业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减控等工作。
(八)负责推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学院的建设、运行和发展,指导行业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
(九)负责协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十)联系协会贵金属深加工及应用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