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发改委:关于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名单的公示

2015-05-27 14:44 编辑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结合专家评审情况,现将有关备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6月1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来信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真:010-6850559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编:100820

  附件: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建司

  2015年5月26日

附件

  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名单

  1. 江苏戴南科技园区

  2. 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3. 大冶有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

  4. 河北大无缝建昌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

  5. 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