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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点发布 增加重金属和固体废物监测

2015-04-30 14:10 编辑人: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的主要任务为:主要根据所选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件中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抽测,重点选择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和有过超标的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

  近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 《2015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此文件主要是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而对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安排。与去年的工作安排相比,今年值得关注的两点有:

  1、重金属监测: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中的主要任务为:开展水中氨氮、苯并[a]芘、重金属(铅)及土壤重金属(镉、砷)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省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站。可以看出,国家对重金属的监测将加强。

  2、危险废物监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的主要任务为:主要根据所选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件中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抽测,重点选择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和有过超标的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此为新增加的内容,危险废物监测可能会更加重视。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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