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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

2014-02-11 15:32 编辑人:
环保部于近日公开发布《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环保部于近日公开发布《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七不准”包括:

  1、不准个人决策,固体废物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把关承诺集体决策;

  2、不准指定摊派;,不得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指定摊派利用处置企业,定期发布客观全面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信息,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主选择;

  3、不准暗箱操作,对固体废物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制度,在便民窗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受理过程全程由视频监控,设立举报热线,受理公众举报电话、传真、邮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不准审管合一,将固体废物行政许可和后期监管事项分别交由不同部门负责;

  5、不准单独执法,执行固体废物相关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和执法任务必须遵守两人以上同行。

  6、加大固体废物管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岗位的定期轮岗交流力度,原则上三年至五年轮岗交流一次,不准超期任职;

  7、不准吃拿卡要,不收受企业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物礼品;不接受企业宴请和安排游览,不接受超标准接待。

  “七承诺”包括:

  1、是承诺集体决策;

  2、承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3、承诺依法公开、公正审批;

  4、承诺审管分离;

  5、承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6、承诺严格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7、承诺廉洁自律。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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