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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第21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2011-06-23 15:17 编辑人:王树谷

  按照环保部与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单位向环保部提交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2011年第21批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审查情况在环保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王树谷)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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