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限制有色金属8类项目

2011-05-09 16:31 编辑人:admin
4月27日讯:今日,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目录》规定有色行业中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等8类项目将受到限制。为了方便业内人士了解,它们是: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

  4月27日讯:今日,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目录》规定有色行业中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等8类项目将受到限制。为了方便业内人士了解,它们是: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目录》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大类,鼓励类中共有40个行业,限制类中有17个行业,淘汰类中有12个行业。《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发改委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5年版本废止。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