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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我国明确“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重点

2010-07-29 09:47 编辑人: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3日介绍,十二五(2011-2015)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废弃物资源化水平,推进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旧零部件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3日介绍,“十二五”(2011-2015)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废弃物资源化水平,推进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旧零部件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十二五”期间,为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我国将重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提高石油、煤炭等能源矿产的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重点开展黑色、有色、贵金属和稀有稀土金属矿产共伴生资源的多元利用、梯级利用和高值利用,发展非金属矿产伴生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与此同时,为提高废弃物资源化水平,我国将重点在排放量大、堆存量大、污染严重的固体废弃物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继续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磷石膏、冶炼废渣、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余压余热的回收利用。

      另外,我国还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继续推广秸秆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燃料等;加快推进秸秆等节材代木项目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逐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法规标准;完善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合力推进。

      发展改革委还将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值税优惠等税收政策;制定完善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投融资、价格政策。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是人均资源匮乏的国家,多年来资源的高强度开发及低效利用,加剧了资源供需的矛盾,资源短缺和资源低效利用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资源综合利用是解决可持续发展中合理利用资源和防治污染这两个核心问题的根本途径,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采用高效、环保的先进技术对资源开采、生产过程中主料、辅料和伴生料综合利用,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既可以缓解资源匮乏和短缺问题,又可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他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支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不仅是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方面,更是从根本上缓解资源和环境约束的重要措施。《大纲》的制定,对提升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保障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促进我国经济“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和推动各地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使全社会从认识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变成实际行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大纲》分6章28节,共257项技术。第一章为总论,着重阐述了编制《大纲》的意义和目的,以及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章涉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方面的51项综合利用技术;第三章涉及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按照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食品、纺织、造纸等十个领域废弃物156项综合利用技术;第四章内容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汇总了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废旧橡胶轮胎、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建筑废弃物等27项综合利用技术;第五章内容则为其他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阐述了农林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养殖废弃物等23项综合利用技术,尤其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大纲》第六章涉及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摘编了现行综合利用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掺兑废渣生产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一些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等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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