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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2009-11-19 13:46 编辑人:
从日前举行的有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信息发布会上获悉,目前为了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环保部正在研究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退出的指导原则还没有最后确定,但是,原则上是坚持依法退出,有序退出,合理退出。 加快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

    从日前举行的有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信息发布会上获悉,目前为了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环保部正在研究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退出的指导原则还没有最后确定,但是,原则上是“坚持依法退出,有序退出,合理退出”。

    加快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就是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等综合配套措施,加快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中重污染企业退出步伐。退出的范围包括重污染,高风险,严重危害周围人群身体健康的,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这些需要退出的重污染企业,主要集中在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比如电力、钢铁、电解铝、焦炭、水泥、玻璃和造纸等领域,这些企业的退出将与促进企业转型相结合。退出的方式采取上大压小,关停并转等,对这些企业采取关闭、搬迁、转产、技术升级等方式。但要通过经济补偿,或者是其他政策鼓励,让这些重污染企业能够退出,而且是有序的平稳的退出。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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