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工信部:2009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2009-04-23 11:33 编辑人:admin
2009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业和通信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

2009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业和通信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进展,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43%,主要工业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有不同程度降低,工业节能量约2.1亿吨标准煤,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九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第一年。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在蔓延,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处在最困难时期,工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必须把工业节能降耗减排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促进落后产能淘汰,推动工业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抵御金融危机冲击,增强企业竞争力,深化工业节能的重要措施。要抓住实施九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节能跨越式发展。一是结合实施九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各行业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改造,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增加产能和盲目扩张。二是探索建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在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对高耗能项目和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节能审查。三是充分利用市场需求减缓的有利时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禁止落后生产能力异地转移。分解落实炼钢、炼铁、焦炭、铁合金、电解铝、电石、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二、加强行业分类指导,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强化标准规范,促进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研究制定钢铁、建材、电子信息、军工等行业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推动相关行业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重视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制定高耗能产品限额标准和设备能效标准。开展已颁布实施的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宣贯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启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重点对标龄10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复审,建立行业能效对标指标体系和标准。严格执行落后车辆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三是研究制订并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四是积极开展“两高”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应用试点和示范推广。编制发布《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加强重点用能行业和领域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大力实施“倍增计划”,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五是继续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行动,组织开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六是启动“十二五”工业节能规划编制专题研究。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工业节能指标考核体系,制定分行业重点节能工程方案。(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