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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出台《家电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

2007-09-20 08:59 编辑人:admin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经过近 3 年的调研、起草、编制工作后,近期有望正式出台。 《通则》规定安全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购买日起计算。同时定义废器具为经过一定时间的正常使用,安全性能下降到不符合 GB470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经过近3年的调研、起草、编制工作后,近期有望正式出台。

《通则》规定安全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购买日起计算。同时定义废器具为经过一定时间的正常使用,安全性能下降到不符合GB47061及其相应的特殊要求,或主要性能显著下降到不再具有使用和维修价值的器具;或者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器具。

《通则》还对家用电器废弃后的再使用做了界定和定义,定义基本符合目前国际通行惯例。再使用(reuse)指对部件、元器件或材料经过简单修复处理后的重复使用,多指对未失效的部件、或元器件经处理、测试后的重复使用——这一般是对部件或元器件级的再利用;再生利用(recycling)是指对各种材料(金属、非金属、塑料等)回收再生处理后所得到的新的材料一般是指对(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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