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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6-10-16 14:01 编辑人:admin
国 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发 (1997)37 号 1997 年 12 月 29 日 各

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发(1997)37 199712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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