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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在京组织召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座谈会

2012-04-25 17:12 编辑人:新锐
4月25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座谈会。

  4月25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重点再生资源品种回收工作,专题研究不同品种回收模式。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座谈会。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王旭斌副司长、尹虹处长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中国轮胎翻新与循环利用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电子废弃物处理分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由尹虹处长主持。

  会上,各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代表就各自行业发展情况及不同品种建立回收模式做了介绍和发言。

  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吉位的委派,再生金属分会信息咨询部副主任尚辉良参加会议并汇报有关情况。尚辉良主任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取得的进展、推进“十二五”再生有色金属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及主要措施。重点围绕产业集中度低、废金属原料供应紧张、财税政策、有色金属市场变化、劳动力成本增加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立我国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回收利用体系的总体思路和措施建议。

  一是要建立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议国家层次明确再生资源行业管理的牵头部门,梳理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与职责,形成有机整体。二是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要以利用促回收,鼓励和支持大型龙头利废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来源渠道,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建设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示范工程。三是建立加工园区和交易市场相互配合的供销机制。四是加强统筹规划,对废铅酸蓄电池、废铝易拉罐、废电线电缆、废旧可充电二次电池等重点品种建立完善回收利用体系。以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建设为基础,结合我国废旧有色金属资源回收特点,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渠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废旧有色金属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逐步在全国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为指导,重点从建立再生资源行业动态信息传递机制、完善行业统计体系和日常监管制度、制修订再生资源行业标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再生资源行业回收体系建设,推动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新锐)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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