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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征求《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修订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2017-08-18 09:43 编辑人: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环保部于8月10日发布《关于征求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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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环保部于8月10日发布《关于征求<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7]1292号),决定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 16487.1~13 - 2005)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稿增加了进口冶炼渣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值,禁止进口含矾矿渣、矿灰及残渣的要求,调整了危险废物控制要求,加严了一般夹杂物的控制影响。修订内容对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为切实反映进口固废企业在《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 16487.1~13 - 2005)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企业合理意见建议,促进《标准》完善性、可操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拟组织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2017年8月22日  9:00

二、 地点分会会议室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三层南区

、规模:30人

、注意事项

1.为确保座谈会效果和时效性,请参会企业提前将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与《座谈会参会回执》发送协会,以便于会上充分交流。

2.不能到会企业,请将企业意见建议书面材料于8月21日前发送协会。

3.《关于征求<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7]1292号)请登录环保部官方网站下载。

 

联系人:王浩鹏 13501054597   

周照迪 010-58892602   13488752726

联系邮箱:cmra@chinacmra.org

附件1.座谈会参会回执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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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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