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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工作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1-03-03 15:59 编辑人:admin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中事再〔2011〕03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关于转发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推荐2010年度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推荐2010年度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中资协〔2010〕125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相关上报工作。请相关单位登录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网站(http://www.carcu.org)下载资料模板,文件电子版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由再生金属分会统一报送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联系人:刘璐

  电 话:010-82298514/8549转809

  传 真:010-82298548

  电子邮件:liul@chinacmra.org

  附件:《关于推荐2010年度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推荐2010年度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科技战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技术创新中涌现出一大批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科技要求,总结“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技奖”成果的重大成绩,表彰先进、振奋精神,鼓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十二五”期间做出更大成绩,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研究决定,在召开全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科技大会期间,表彰一批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推荐要求

  (一)表彰范围

  在2010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过省部级科技奖励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推荐要求

  各获奖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以下要求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工作:

  1.公开公正。推荐的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所在单位申报,并公示后(有异议的不得推荐),正式报送协会科技部,审批后将在协会网站公示拟表彰对象。

  2.业绩突出。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注重推荐的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奖项设置及表彰名额

  (一)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对象:各获奖单位的科技管理人员(综合考虑集团和项目单位两级科技管理人员)。

  推荐方式:由各获奖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二)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表彰对象:各获奖单位。

  推荐方式:由获奖企业申报,协会审批。

  (三)表彰名额

  各获奖单位科技工作先进个人:领导1人、干部1人、工作人员2人;各获奖单位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技主管部门1个、研发单位1个。

  三、材料要求

  1.请按照附件要求提交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协会科技部(过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技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铝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082

  联 系 人:吕征宇 010-82298514-878

  高 雅 010-82298514-876

  传 真:010-82298514-875

  邮 箱:tech.dept@carcu.org

  附件:1.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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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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